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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跨国公司外交职能的一项研究

发布时间:2014-12-08 发布时间:2014-12-08   作者:赵可金 尚文琦   [] [] [] [更大]

        在全球化时代,跨国公司面对全球化经营中的风险和挑战,必须依靠公司外交去预测、评估、规避各种风险。公司外交成为跨国公司必不可少的新职能,是公司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、增强公司合法性,在遵守各国法律、制度和文化规则的基础上,同各国政府、公司、非政府组织、非营利组织、公众和个人之间开展的制度性跨国沟通和交流活动。就其形态而言,公司外交形成了游说外交、商务外交、社会外交三种主要运作机制。国内外学者对公司外交的内涵及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,取得了不少成果。中国公司和中国政府虽然也认识到了公司外交的重要性,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。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,中国外交需要平衡公司目标与外交目标,确立公司与政府“合作共赢”的外交理念;统筹好公司资源与外交资源,确立公司与政府“相互为用”的外交战略;协调好公司机制与外交机制,确立公司与外交“统筹协调”的外交机制。

加入收藏 ISSN1671-4709 版权所有@《国际政治研究》编辑部 1980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