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德国发生严重政治危机。施罗德总理为了获得选民对自己领导实施的改革政策的支持,援引“基本法”第68条规定,向联邦议院提出旨在解散议会、重新大选的信任案,未获通过。德国联邦总统克勒根据总理建议,宣布解散议会和重新大选。两名议员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诉讼,指责施罗德总理人为操纵信任案不获通过,是蓄意滥用宪法规定,克勒总统同意解散议会是违反宪法。这场危机反映出德国宪法规范与政治权衡之间的矛盾,是为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