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本文曾于1980年6月我系主持召开的印度社会性质问题讨论会(北京部分研究印度的同志参加)上提出,会后根据与会同志的意见,从观点到体系作了一定的修改,但由于时间关系,未能补充新的材料,现将当时修改的文字发表于此,仅供讨论。——作者]